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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国60周年湖南怀化的巨变

3.湖南怀化一整栋楼被洪水冲走,造成的损坏会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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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重建资金价格_怀化市重大项目

怀化城投东城华府是值得买的。怀化城投东城华府是位于怀化市鹤城区石门路(汽车东站前行200米)的住宅项目,住宅70年。下面请看怀化城投东城华府项目的详细数据信息。

项目别名:城东一号

项目地址:怀化市鹤城区石门路(汽车东站前行200米)

开发商: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筑类型:小高层

楼盘当前参考均价:约4600元/平方米

占地面积:约47267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154000平方米

容积率:3.49

绿化率:40.1%

规划车位:750

项目优势: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系鹤城区人民政府下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注册资金1.65亿元,下辖怀化市鹤城区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怀化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参股怀化市鹤城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农村商业银行,2018年吸收合并怀化市安置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怀化市鹤城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员工150余人,主要业务为市政建设、房地产(安置区)开发、旅游开发、资产经营、装配式建筑、特许经营等六大板块,公司现有资产总量71亿元。

项目介绍:城投·东城华府项目位于卢林路以东、太平溪以南、船林路以西、石门路以北区域,占地面积约70.9亩。采用新中式建筑风格,以阔景高层、精品商业列鼎太平溪畔,筑建溪畔诗意栖居地。

点击查看:怀化城投东城华府详细信息。

怀化一日游最佳去处

和喜翡翠观澜楼盘地址:沅陵县沅陵城南凤鸣大道滨江幼儿园旁。

和喜·翡翠观澜是由四川和喜安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是一家专注于房地产开发与运营建设的大型集团公司,总部设立于中国成都,是内地智慧房企的擎引者。2019年和喜安筑幸会千年历史名城沅陵,对于和喜安筑来说,每一座建筑作品,都是对城市的敬意。在一次次的城市征途布局中,和喜安筑坚持独有的拿地战略与自有资金开发,目前已成功布局8城12项目13地块,成为川渝区域发展快的集团公司之一。和喜安筑秉持初心深耕不辍,以高规格标准精铸翡翠系代表作——翡翠观澜,和喜·翡翠观澜雄踞沅陵轴心城南新区,以媲美墅居大城之势,臻造城市独有和喜特色的科技智慧特区。。

当前均价:5100元/平方米。

物业类型:住宅。

产权年限:70年。

点击查看:和喜翡翠观澜详细信息。

建国60周年湖南怀化的巨变

怀化一日游,最佳去处推荐:洪江古商城、怀化万佛山风景区、黔阳古城、荆坪古村、沅陵凤凰山。

1、洪江古商城

洪江古商城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坐落在沅水、巫水汇合处,它起源于春秋,成形于盛唐,鼎盛于明清,是国内保存最完好的古建筑群之一。洪江古商城以集散桐油、木材、白腊、鸦片而闻名,是滇、黔、桂、湘、蜀五省地区的物资集散地,是湘西南地区经济、文化、宗教中心,素有“湘西明珠”、“小南京”、“西南大都会”之美称。

2、怀化万佛山风景区

万佛山位于怀化市南端通道县,主要有丹霞地貌风景区94.4平方公里,保存较为完好的原始次森林和100万亩松涛森林风光,有马田鼓楼、百衣观、回龙桥等人文景观。是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发现的品相较为罕见的特大型丹霞地貌群,这里“万座丹峰拥翠环”,融峰、林、洞、水于一体,集雄、险、峻、秀于一身,一步一景,被誉为“绿色万里长城”。

3、黔阳古城

黔阳古城位于沅水上游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洪江市政府驻地黔城镇古城社区,它是全国保存最为完好的明清古城之一,古城三面环水,是湘楚苗地边陲重镇,素有“滇黔门户”和“湘西第一古镇”之称。

4、荆坪古村

荆坪古村位于中方县中方镇舞水河西岸,古文化村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据有关史料记载和文物部门考证,该村战国时是牂牁古国之都且兰古城,汉代为舞阳县址,唐宋为溆州城址。1987年著名考古学家吕遵锷先生对荆坪新元遗扯进行考证,发现5万年前就有人在此生活,认定为旧石器遗扯,填补了我省无旧石器记录的空白,并命名为“舞水文化”。

5、沅陵凤凰山

沅陵县凤凰山位于沅陵县城东南沅水之畔,海拔200米面积约0.6平方公里,西北临沅水,为陡峭山壁,东南群山连绵。因山体貌似凤凰展翅,故得名“凤凰山”。昔日沅陵凤凰山,几经兴衰,受尽摧残。解放后,沅陵凤凰山省政府列为重点保护单位,国家拨专款修复和重建。沅陵凤凰山以崭新的风貌接待中外游客。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洪江古商城

湖南怀化一整栋楼被洪水冲走,造成的损坏会得到补偿吗?

怀化区位条件独特,交通优势明显。这里自古就有"滇黔门户、全楚咽喉"之称,是连接我国东西部经济合作交流的战略要地和东中部地区通往大西南的“桥头堡”。湘黔、焦柳、渝怀三条铁路交汇于市区,怀化货运站是全国重要的编组站之一,沪昆高速铁路、渝怀复线、怀邵衡三条铁路正在筹建之中,铁路枢纽地位日益突出;209、320、319三条车道纵横境内,沪昆、杭瑞高速公路怀化段已建成通车,包茂高速公路怀化段已开工建设,娄怀高速公路即将动工;市内的芷江机场已开通至北京、广州和长沙的航线,并将致力打造成为湖南省第二大民用航空港;以沅江为主体的水运体系通江达海,形成了集铁路、公路、航空、水运四位一体的立体交通网络。福(州)成(都)和呼(和浩特)北(海)两条国家级通讯光缆在市区交汇。优越的区位,发达的交通,便捷的通讯,使怀化正扮演着承东启西的独特角色,已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重要的交通和通讯枢纽。

怀化生态良好,自然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这里是全国闻名的"广木之乡"、"水果之乡"、"药材之乡",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7.2%,列湖南省首位,是我国九大生态良好区域之一。3000万亩林地和13个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使怀化成为名副其实的"原生态植物园"和"天然氧吧",被誉为"一座会呼吸的城市"。良好的生态环境蕴育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全市出产的药用植物1900多种,茯苓、天麻等产量居全国第一;全市水果种植面积5.62万公顷,年产水果70多万吨,冰糖橙、金秋梨、辰州香柚、木洞杨梅等驰名中外;怀化水能资源丰富,是全国十大水电基地主体地带之一,已开发和正在开发的总装机450万千瓦;初步探明有一定储量的矿藏11类45种,总量28.9亿吨,其中黄金、铜、磷储量分居湖南省第一、三、四位,硅砂、重晶石储量居全国前列,全市矿产资源在价值的达5628亿元。

怀化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民俗风情浓郁。这里名胜古迹、自然景观和风土人情魅力无穷,吸引着众多中外游人访客。汉、侗、苗、瑶、土家等49个民族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创造色彩斑斓的"五溪文化"。与古都咸阳相媲美的秦黔中郡故城遗址、建于唐贞观二年的龙兴讲寺、被誉为明清资本主义萌芽"活化石"的洪江古商城、留下了"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千古绝唱的"楚南上游第一胜迹"黔城芙蓉楼等,都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著名的中方荆坪古村、会同高椅古村、通道芋头侗寨古民居建筑群,显示出怀化人民自古以来高超的建筑艺术。芷江受降坊,作为华夏大地唯一纪念抗战胜利的标志性建筑,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和中华民族不畏、团结抗战的历史见证;向警予、粟裕、滕代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诞生于此,"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在这里成功研究培育出杂交水稻,走向了世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撤地设市10年来,怀化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92亿元,同比增长13%;实现财政收入34亿元,增长26%;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5亿元,增长3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5亿元,增长24%;实际利用外资4085万美元,内资106.7亿元,分别增长54%和20.2%;全市工业化率达到32.6%,城镇化率达到34.6%。

农业产业化稳步发展。全市建成工业原料林、中药材、果蔬茶等优质产业带和基地460.5万亩,109家上规模的加工企业成为产业龙头,初步形成了优质稻、药材、油茶、畜牧水产等优势产业。

新型工业化加速发展。电力、矿业、林产、食品、医药、轻纺、建材、化工等产业初具规模,金大地新材料、湘维集团、辰州矿业、金石矿业、华中水泥、金丰纺织、安江纺织等一大批工业企业不断壮大,大氵伏潭、托口、铜湾、清水塘等大型梯级电站正在建设。开园不到6年的怀化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日臻完善,陆道新加坡公司、泰格林纸、汇源果汁、娃哈哈、香港凯盈服饰、中化集团等一批知名企业纷纷投资落户,怀化新型工业化发展步入"加速期"。

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全市建成各类商品交易市场360个,形成了粮油、家电、果蔬、电脑等12大类专业批发市场,年交额列湖南省第5位,年全社会货物运输总量3600万吨,现代商贸物流业已具雏形,商贸物流区域商品辐射五省(市、区)周边44个县、30万平方公里,1500万人口的广大区域,年销售额达90亿元。成功主办了第二届中国古城古镇古村论坛,被国家旅游局授予"中国第一古镇古村群落"称号,怀化旅游和知名度得到进一步提升,2008年实现旅游总收入35亿元,增长28.2%。荣获2008-2009年度中国信息化最受关注城市称号。 城市面貌发生了新变化。2008年,集中力量实施了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项目,市本级投资城建资金17亿元,怀化国省道绕城线一期、太平溪综合治理一期、市体育中心主场馆、市民休闲广场一期等10多个重点项目完工,成功创建了省级卫生城市,城市骨架进一步拉开,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 跨入2009年,怀化市委、市政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战略目标,按照"科技引领、交通先行、兴工活商、富民强市"的发展战略,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加周到的服务,更加优良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谋求更好更快的发展。

我们将继续实施交通先行战略,加快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建设,进一步改善怀化的交通条件;继续坚持生态立市,加强林业生态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继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商业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商务环境;继续改善政策环境,完善各项优惠政策,在认真执行国家、省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招商引资的政策体系;继续改善政务环境,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为重点,深化优化发展环境评议活动,突出抓执行到位,抓政策效能建设,牢固树立"亲商、护商、富商、双赢"的服务理念,推行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为所有来怀投资的客商创造各种便利。

新怀化、新希望,热情好客的506万怀化人民真诚地欢迎海内外各界朋友前来观光考察,投资兴业。怀化的明天更美好!

湖南省怀化市2010年最新城镇拆迁补偿规定。

会得到部分补偿。

洪水属于自然灾害,房屋建筑在洪水中被冲毁没有赔偿。国家对受灾群众会有一定的救助和帮扶,他们能得到部分补偿。这种补偿确切的说应该叫扶助或者救助款,不是人们认为的补偿。如果在洪水爆发以前给自己家的建筑购买了保险,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导致建筑受损,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这时会得到应有的赔偿。

没有投保的建筑在洪水中被冲毁属于自然灾害,找不到责任人,所以即使建筑被冲毁也得不到赔偿,但对于受灾严重的地区和居民相关部门会给予一定程度的救助和帮扶,会让他们得到一定的补偿,能挽回部分损失,但不可能照价赔偿。所以在建造房屋的时候,要选择地势比较高的地方,尽量不要站在危险地带,另外当地发出预警信号时要及时撤离,保障人身安全。

虽然在洪水中造成的损失得不到全额的赔偿,但也会有一定的补偿金,可能只是这些补偿金,对于居民损失来说也是杯水车薪,所以在洪水过后还要自己努力重建家园。在洪水到来以前接到预警信号一定要转移家中的贵重物品和财产,人也要移动到安全的地方,不要在洪水中让自己受伤,受到更大的经济损失。

建筑虽然也属于个人财产,但他无法搬离,所以在洪水到来的时候,只能听天由命,如果建筑在洪水中被冲毁,只能自认倒霉。但那些生活在山区地带和经常出现洪水与自然灾害地区的人民,可以为自己的房屋建筑购买相应的保险,这样再遇到自然灾害建筑损毁的时候,就能得到应有的赔偿,不会让自己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能在洪水过手尽快重建家园,也不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

怀化市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条 为搞好怀化市行政区内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15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09〕6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速公路建设怀化市行政区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局和相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会同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征地拆迁机构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公安、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林业、民政、农村经营管理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合理确定征地拆迁位置、范围和地类。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位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为准。

(二)征收土地的面积:以手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为计算依据,全线总面积正负调差不超过3%。

(三)征收土地的地类:以土地现状地类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实地勘测的结果及相关政策为依据。

第五条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湘政办发〔2005〕47号、湘政办函〔2008〕159号文件执行。耕地划分为水田、旱土、专业菜地、专业渔池四个类别。水田划分为两类,一类水田平均年产值为1650元/亩,二类水田平均年产值为1400元/亩;旱土统一划为一类,平均年产值为1050元/亩;专业菜地划分为两类,一类平均年产值为2600元/亩,二类平均年产值为2300元/亩;专业渔池划分为两类,一类平均年产值为2200元/亩,二类平均年产值为1900元/亩。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耕地补偿年产值取中值计算,作为征收耕地及其他地类补偿标准的测算依据。即水田年产值为1525元/亩、旱地年产值为1050元/亩、专业菜地年产值为2450元/亩,专业渔池年产值为2050元/亩。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16倍计算,即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为平均年产值的6倍,安置补助费为平均年产值的10倍;基本农田按25倍计算。

第六条 参照湘政办发〔2005〕47号文件,我市所辖县市区年产值执行标准的调整系数为:鹤城区:1;中方县、芷江侗族自治县、洪江市、洪江区:0.9;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会同县、辰溪县、溆浦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0.85。

按同地同价原则,对耕地补偿,相关县市区可统一按鹤城区的土地年产值标准补偿。其他地类按湘政办发〔2005〕47号文件规定的调整系数执行。

第七条 使用国有农用地的补偿,参照征收集体土地相应地类补偿标准。

第八条 退耕还林土地的补偿费:先按旱土年产值的16倍计算。如省人民政府有新的补偿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 还塘(不含人工修建水库和大型水库)包干费标准:对征收的水塘,按照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由被征地村组自行造塘。另增加3元/平方米为个案处理费,由各县(市、区)包干使用。

第十条 高速公路建设因征收或征用集体土地涉及房屋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的,按照《怀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土地征用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征地告知后,征地拆迁机构应对拟拆迁的建(构)筑物、附着物面积、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拟被拆迁房屋的相关权利人共同签字确认。拟被拆迁户不配合调查或拒不签字确认的,征地拆迁机构应当采取照相、摄像等方式取证,并将取证结果予以公证。确认或取证结果(包括文字、表格、有关数据、现场照相及摄像资料、相关证明材料等)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

第十二条 自征地告知之日起,在拟征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但因正常的农业生产活动需栽种的除外。

第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占地面积等情况的认定,均以征地告知前的土地使用权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件为依据。没有合法证件,但属于历史性建房的,经合法性认定应当给予补偿的,给予补偿。合法性认定工作由征地拆迁机构组织乡(镇)、村、组提出具体意见后,报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十四条 自征地告知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手续: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改建、扩建房屋,办理土地转让及房屋登记发证;

(三)办理户口迁入,但因出生、婚嫁、回国定居、军人退伍、大中专学生毕业、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四)以被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五)改变房屋、土地使用用途;

(六)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暂停期限自征地告知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暂停期限内,擅自办理的有关手续,不能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

第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并支付征地补偿费后,被拆迁户应当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腾地。按规定补偿后,被拆迁户拒绝腾地的,由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腾地;逾期不腾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宅房屋补偿标准按照房屋的类别、等级、结构以合法有效建筑面积结合房屋的成色确定,具体见附件4、5、6。

第十六条 房屋装(修)饰按分离评估补偿,未装修的不计算装修费用,具体见附件7。

第十七条 其他生产生活设施和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按照本办法附件8、9、10补偿。

违法违章建(构)筑物、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按照本规定结合剩余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八条 非住宅房屋按照下列规定补偿:

(一)集体企业的生产或经营性房屋,按住宅房屋标准增加补偿40%,不再另行安排重建用地。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或经营性房屋,土地使用权上注明的用途为经营(生产)用地的,按住宅房屋标准增加补偿50%,不再另行安排重建用地。批准的用途为住宅而自行改为经营(生产)用房的,按住宅房屋标准补偿。

非住宅房屋包括有合法手续的企业用房和正在使用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寺庙、教堂等用房,参照本条(一)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住宅房屋拆迁,一般采取统规新建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不具统规新建条件的采取异地新建方式。

城市规划区外,一般采取异地新建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有条件的可采取统规新建方式。

非住宅房屋按本办法补偿后,不再另行安置。

怀化市城市规划区内,采取统规新建方式安置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安置的人数和相关规定配置安置用地,划定安置区,并向社会公布。安置区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和改变安置区位置、面积和用途。

(二)需要安置的人员户口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系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出嫁但户口未迁出的人员,以及现役义务兵、在校大中专学生等户口暂时迁出的人员。

每个需要安置的人员可按成本价购买90平方米安置房,农村独生子女户可增购90平方米。

(三)同一被拆迁户有多处合法房屋被拆迁时,只能按照需要安置的人员数一次性购买安置房,不得重复安置;被拆迁户有多处房屋,其一处被拆迁的,他处房屋已达到规定用地面积的,不予安置。

第二十条 采取异地新建方式安置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村民住宅建设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二)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被拆迁的,不予安置。

(三)征地单位负责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标准安排重建用地。

(四)同一被拆迁户有多处合法房屋被拆迁时,只安排一处重建用地;被拆迁户有多处房屋,其一处被拆迁的,他处房屋已达到规定用地面积的,不予安置。

(五)重建用地“三通一平”及基础、报建、办证等费用由安置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 符合安置条件,但不要求统规新建或异地新建安置的,可以采取货币安置方式。

(一)安置人员不要求统规新建安置的,可按照其应取得的安置房面积指标,获得安置房的市场价减去安置房成本价差的自行安置费补助。

(二)不要求异地新建安置的,可按照其应取得的重建用地面积指标,获得异地新建安置地的市场价(住宅用地评估价)减去异地新建安置地安置价差的自行安置费补助。货币安置后,安置人员不得再要求统规新建或异地新建方式安置。

第二十二条 安置单位应当支付被拆迁户搬家补助费和过渡费。

搬家补助费按常住人口计算。3人以内(含3人)的,一次补助700元;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增加补助费150元。需要过渡的,搬家补助费支付两次。

过渡费按月按户计算,每户(3人以内)每月补偿500元;每增加1人,增加50元。过渡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安置方原因没有按约定时间安置到位的,过渡费按本标准的两倍支付,直至安置到位为止。

第二十三条 被拆迁户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期限内腾地的,由用地单位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最高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土地补偿费标准表

2、安置补助费标准表

3、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4、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说明

5、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6、房屋成色勘估表

7、房屋装(修)饰补偿项目

8、生产生活设施及地上构筑物补偿标准说明

9、成片果树、茶树等经济作物补偿费标准

10、成片用材林补偿费标准

主题词:城乡建设 公路 征地 安置 办法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怀化军分 区政治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23日印发

附件1:

土地补偿费标准表

单位:元/亩·元

土地种类

平均年产值

补偿倍数(标准)

补偿金额

备 注

专业菜地

2450

6

14700

专业渔塘(池)

2050

6

12300

水田

1525

6

9150

旱土

1050

6

6300

园地

茶园

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70%补偿

6405

果园

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60%补偿

5490

林地

经济

林地

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50%补偿

4575

人造

林地

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50%补偿

4575

灌木

林地

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30%补偿

2745

非人造乔木林地

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40%补偿

3660

水塘、水库、渠、堤、坝

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补偿

9150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企业用地、村民宅基地

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补偿

9150

农村道路

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补偿

9150

牧草地

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30%补偿

2745

藕池

按该土地邻近水田的补偿标准补偿

9150

未利用地

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20%补偿

1830

附件2:

安置补偿费标准表

单位:元/亩·元

土地种类

平均年产值

补偿倍数(标准)

补偿金额

备 注

专业菜地

2450

10

24500

专业渔塘(池)

2050

10

20500

水田

1525

10

15250

旱土

1050

10

10500

园地

果园、茶园

按邻近水田平均年产值6倍补助

9150

林地

经济

林地

按邻近水田平均年产值6倍的70%补助

6405

人造

林地

按邻近水田平均年产值6倍的50%补助

4575

灌木

林地

按邻近水田平均年产值6倍的30%补助

2745

非人造乔木林地

按邻近水田平均年产值6倍的40%补助

3660

水塘、水库、渠、堤、坝

按本办法规定的水田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补助

15250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企业用地、村民宅基地

按本办法规定的水田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补助

15250

农村道路

按本办法规定的水田安置补助费标准补助

15250

牧草地

按本办法规定的水田安置补助费标准的50%补助

7625

附件3:

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单位:元/亩·元

土地种类

平均年产值

补偿金额

备 注

专业菜地

2450

1225

生长期为六个月以下的补偿

2450

生长期为六个月以上的补偿

水田

1525

610

栽插前投入成本的补偿

1220

栽插后的补偿

旱土

1050

1050

专业鱼塘(池)

2050

2050

水塘、水库

1232

1232

说明:

1、专业菜地改种非蔬菜作物的按旱土进行补偿;

2、被征土地上种有各种作物的,不按作物计算,只按土地类别的年产值酌情补偿;

3、撂荒田土均不予补偿;

4、如有生产辅助设备,可按实际造价另计补偿;

5、生长期在一年以上,可按生长期长短以一年产值加计2—5个月的产值计算补偿;

6、水田均按一季稻年均产值计算补偿,栽插后按年产值的80%计算补偿,栽插前已投入成本的按栽插后补偿标准的50%补偿,收获后不予补偿;

7、水田收获后种植绿肥的每亩补偿80—140元,种植其他作物的按平均年产值的20%补偿;

8、水田田埂上种有豆类作物的视其生长情况每株补偿0.3—0.4元;

9、水田栽插前后附养鱼类的根据鱼类生产情况酌情补偿;

10、专业鱼塘按一年产值补偿。鱼苗、鱼种池按年产值增加30%补偿。成鱼及鱼苗所有者在期限内自行捕捞处理,用地单位不另补平塘、捞取成鱼和鱼苗过塘的一切费用。超过期限的,用地单位有权处理。

11、承包养鱼的水塘、水库,按一年产值计算,其水利设施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计。

附件4: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说明

1、房屋层高的划分和测定方法:房屋的层高是指从底层地面到楼层板面的垂直高度,平房以室内地面到檐口滴水高度为准,前后有高低者取平均高度计算;楼房平屋面以室内地面至屋顶天沟地面檐口高度除以层数计算。坡屋面以檐口滴水高度除以层数计算。

(1)钢筋砼框架结构、排架结构屋高的划定:底层的基本高度3.3m,楼层高度3m。

(2)砖混、砖木结构平房的基本高度为不低于2.7m。

(3)简易结构的房屋、构筑物基本层高为2.2 m以上(包括2.2m)。

2、房屋结构类型的划分:主要以基础类型、主体结构(包括墙体、梁柱、楼板、屋面等)为划分依据,不同的结构类型分别套用不同的补偿标准。

3、房屋面积计算: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以有效合法证件为依据,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水平面积计算;突出房屋高度在2.2 m以上的楼梯间、屋顶水箱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阳台,挑走廊按其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山墙出檐、悬挑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层高低于2.2 m(不含2.2 m)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4、重建补偿标准已经包括房屋主体建(构)筑物补偿,房屋拆除、旧料堆码、材料运输、房屋四周排水明暗沟、散水、天沟、雨篷、踏步、室内水、电及基础的补偿。不包括“三通一平”和被拆迁的宅基地补偿。

5、砖混结构的屋顶隔热层、架空层按平均高度计算,0.5 m以下(含0.5 m)的不计算补偿,高度超过0.5 m的,每超过0.1 m按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0元,补偿高度最高不超过1.5 m,超过1.5 m的按1.5 m计算。

6、各类别房屋所确定的补偿标准,以建成的房屋成品为计算标准,不包括装(修)饰补偿标准。

7、在房屋补偿面积有争议时,以市房产局测绘报告所确定的面积为准。

附件5: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单位:元

房屋类别

补偿价

主 要 特 征

钢筋砼

框架结构

650

桩基础或整板基础,主体结构为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现浇楼面、层面、楼梯、天沟,层高3m,屋面上部应有架空隔热层或平瓦坡屋面、24cm眠墙,地面砖或水磨石地面,外墙面钢砖,内墙水泥抹光且刷仿瓷涂料罩面,铝合金门窗、纱窗,油漆木制门及纱门,水、电、卫生设施和厨房设施配套齐全,封闭阳台。

550

标准砖石基础或桩基础,基础深度1.2m以上,钢筋砼地梁,层层有串梁,规定的构造柱,钢筋砼楼面、屋面、楼梯、天沟,屋面上部应有架空隔热层或者平瓦坡屋面,层高3m,24cm眠墙,外墙水刷石,内墙水泥抹光刷仿瓷涂料罩面,油漆木制门及纱门,铝合金窗、纱窗、亮玻璃,室内水泥地面、独立厨房、无烟灶台、水冲厕所、水电进户(含室内管线)。

480

标准砖石基础,基础深度1.2m以上,钢筋砼地梁,钢筋砼预制楼面、层面、楼梯、天沟,屋面上部有架空隔热或者平瓦坡屋面、层高3m,24cm斗墙,外墙粗砂灰,内墙粉纸筋且“106”涂料罩面、油漆木制门窗、纱门窗、亮玻璃,室内水泥地面、独立厨房,水冲厕所、水电进户(含室内管线)。

砖 木

400

砖石基础,基础深度0.5m,24cm眠墙,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不低于 3m,外墙清水,内墙粉灰或者涂料罩面,室内水泥地面,油漆木制门窗、纱门窗、亮玻璃,油漆纸板顶棚,水电进户(含室内管线)。

砖木偏房

230

标准砖石基础,基础深度0.5m以上,杂砖和土筑混砌墙,木屋架,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2.8m以上,水泥地面或三合土地面,普通门窗,水电进户(含室内管线)。

木结构类

300

标准砖石基础,基础深度0.5m以上,木桩屋梁,木板墙或卡砖墙,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2.8m以上,油漆木制门窗,水电进户(含室内管线)。三合土地面或水泥地面。

杂屋类

80

砖石基础,基础深度0.5m,杂砖墙,瓦屋面,檐口高度1.8m以上,三合土地面或水泥地面;厨房、厕所、猪牛栏、堆放杂物的房屋。

说明:

1、以上各类房屋的补偿标准系指拆迁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征收补偿单价。房屋拆迁补偿费按合法建筑面积结合成色进行计算。

2、上述房屋主要特征中的子项目,如有增减,按有关规定增减补偿;层高在上述标准规定的屋高增减10cm以内的,不增加或减少补偿;层高增加或减少超过10cm以上的,每增减10cm,工业用房增减5%,其他房屋增减3%。

3、房屋建筑面积的测量计算按GBI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的标准执行。